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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日社評
  本報特約評論員
  一些城市出現的房價滯漲和下跌,給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調整提供了良好的契機。國土部在暫停公佈用地計劃並將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的同時,應加強對地方政府在土地供應上的監管,防止這項改革在行政權力操弄下出現“變味”。
  連續4年由國土資源部對外公佈的全國住房用地供應計劃,今年暫停對外發佈,改由各地自行公佈各省供地計劃。由國土資源部每年制訂並對外公佈的土地供應計劃,始於2010年房地產市場調控高峰期,當時全國主要城市的房價節節走高,對調控形成了很大的反作用力,而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不足,被認為是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。在當年1月國務院出台的調控政策中,加大土地供應作為一個重要選項推到了前臺,由國土資源部來公佈供地計劃,被視為保證這項政策得以執行的重要舉措。
  最近一段時間,持續多年的房地產調控開始見效,一些城市房價開始出現了滯漲甚至下跌。面對房價的下跌,地方政府的態度堪可玩味,一些地方開始放出“救市”的風聲。在這種背景下,國土資源部不再承擔公佈全國供地計劃的職能,將這個權力下放給地方,這難免讓人產生聯想,似乎“救市”已經從二、三線城市擴展成為全局性行動。這是一種誤解。
  我國近幾年推行的房地產調控政策,雖然契合百姓要求房價下跌的期待,但它在本質上是政府運用行政權力干預市場的手段。4年前政策面上加大土地供應,是希望以此來加大商品房供應,從而改變市場的價格預期,促使房價下跌。然而,這種人為設計出來的供地計劃往往是與市場脫節的,2010年完成供地不足計劃的七成,自然不可能對遏制房價產生明顯作用。相反,供地計劃成了地方政府加大推行“土地財政”的強大理由,以至最近幾年,各地“地王”頻出,對房價走高直接起到了推動作用。
  由此可見,由行政權力推動的調控很難收到理想的效果,反而可能使市場因素難以對價格起到決定性作用。長期以來,政府對市場握有太多的干預權力,使市場活力受到遏制,在這方面,房地產市場顯然是一個“重災區”。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,要求讓市場來決定價格,而政府則應該退出對市場的過多干預。去年,國務院各部門陸續取消、下放了幾百項行政審批權,政府以此行動來向市場釋放活力。在房地產市場,政府也有必要逐步退出行政干預,只要做好保障房的兜底,商品房市場還是應該讓市場發揮主導作用。對於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放鬆調控政策的做法,我們不妨將其視為政府放權在房地產市場的具體體現,而國土部不再行使公佈全國供地計劃的職能,也是這種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  目前,一些城市出現的房價滯漲和下跌,給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調整提供了良好的契機。但是,地方政府在房地產市場中的利益格局已經根深蒂固,經濟增速減退之下地方財政的緊張,又使地方政府進一步加強了對“土地財政”的依賴,因此,地方政府完全有可能利用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調整,來加大其在房地產市場中的利益攫取。從目前一些地方出台的“救市”政策來看,其中有一些正是以往利用政府權力拉抬房價的故態復萌,諸如給購房者提供契稅優惠政策、政府為購房者提供房貸擔保,都是動用行政資源來干預市場,是地方政府再度伸出的“亂摸市場的手”。
  需要警惕的是,在國土部將供地計劃的職能下放給地方政府後,一些地方很可能基於自我利益的需要而“夾帶私貨”。一些已經出現“鬼城”的三、四線城市,地方政府會不會基於“土地財政”的需要而不顧現實,繼續大規模賣地,從而加劇這些地方的供求失衡?一線城市房價仍然高企,地方政府為了阻止其進一步下滑損害到政府利益,是否會收縮供地,從而使房價下行失去基礎?國土部在暫停公佈用地計劃並將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的同時,還應加強對地方政府在土地供應上的監管,防止這項改革在行政權力操弄下出現“變味”。  (原標題:供地放權是行政職能改革重要一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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